云关通

快·准·省关务软件+AEO+云平台服务20年经验 云关通让通关简单

0769-22384204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关通新闻中心 » 关务每周汇 » 关务每周汇 综合保税区维修新增管理要求

关务每周汇 综合保税区维修新增管理要求

返回列表 来源:云关通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关务每周汇 综合保税区维修新增管理要求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3-19 16:43:38【

关务每周汇 综合保税区维修新增管理要求

20230614175158_3023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关于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

为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维修业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商贸发〔2023〕30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开展飞机发动机短舱、汽车变速箱、投影仪等产品的维修业务。

二、允许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销售的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维修后返回国内,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

三、允许国内待维修且属于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维修后,直接出口至境外。

四、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对区内保税维修业务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海关监管等评估,并按照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整改等处理。企业整改期间,不得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认可后,方可开展新的保税维修业务

五、涉及维修业务的其他事项仍按照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2020年第16号公告《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和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2021年第45号公告《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等执行。上述公告相关内容如与本公告不符,以本公告为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2024年2月29日

(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解析点评:云关通顾问团队,解析点评的图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云关通关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企业集团加工贸易关务系统、金关二期关务系统模块系列,是为金关二期电子账册(手册)报关模式的企业设计的关务管理系统。系统除了提供海关数据的录入与传输功能之外,还对电子账册(手册)每一流程进行监控管理,帮助企业顺利上线金关二期账册(手册)系统,规范申报,管控风险,有效降低关务风险!

并获得云关通关务顾问整套金关二期关务软件系统辅导上线服务+不少于5节金二系列辅导课程VIP门票(帮助热线:0769-22384204,微信waytogo888,在线QQ325637502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