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关通

快·准·省关务软件+AEO+云平台服务20年经验 云关通让通关简单

0769-22384204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关通新闻中心 » 云关通资讯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57号令)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57号令)

返回列表 来源:云关通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57号令)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3-07 08:53:54【

海关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57号令)
(2022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7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1日海关总署、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原对外经济贸易部〔1987〕署税字448号文发布的《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进口零件、部件构成整机主要特征的确定原则和审批、征税的试行规定》,2002年4月1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8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的《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1984年5月8日海关总署〔1984〕署行字第285号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遗物的管理规定》,1985年2月15日海关总署〔1985〕署行字第93号文发布、根据监二(一)字〔1989〕167号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1990年6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2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由云关通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