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务每周汇]六大类防疫物资产品可按普货出口了!2023年09月06日 17:18
- 六大类防疫物资产品可按普货出口了!当前,新冠疫情全球卫生紧急状态结束,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现就非医用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六大类防疫物资产品出口质量监管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 阅读(7)
- [云关通资讯]解读| 如何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2020年07月09日 08:55
- 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声明,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验放。
- 阅读(35)
- [云关通资讯]5月4日,青岛大港海关连续查获两批不合格出口防疫物资,共计30多万件!2020年05月13日 09:25
- 当天,海关关员严格按照布控指令对申报出口货物进行开箱查验,经对照防疫物资各项技术标准核对,发现其中一批出口的6万件非医用防护服无任何标签标识,为“三无”产品。另发现一批出口31.5万只口罩,执行标准与其提交的“出口方与进口方共同声明”中声明的执行标准不一致。
- 阅读(32)
- [云关通资讯]义乌商务局通知:自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口罩等防疫物资(附关于出口防疫物资的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05月12日 09:19
- 5月9日,义乌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要求:从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 阅读(446)
- [云关通资讯]“餐盒”变口罩?近期查获多批伪瞒报防疫物资!-清远智能通关平台提醒关注!2020年04月22日 09:31
- 海关提醒,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申报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出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对于伪报、瞒报、夹藏等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阅读(27)
- [云关通资讯]海关53号令正式发布!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列为出口法检!(附件下载)2020年04月10日 15:08
-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阅读(362)
- [云关通资讯]重磅!口罩出口监管新规,4月1号起执行!?(附细则)2020年04月01日 16:50
-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模版见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附件2),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 阅读(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