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关通资讯]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2020年07月07日 08:50
 - 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监管,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务院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号、2016年第7号、2017年第6号、2018年第22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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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跨境电商政策落地深圳!2020年07月06日 09:07
 - 为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健康发展,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无法取得进货发票的实际情况,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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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指南 !黄埔海关跨境电商B2B企业进行出口通关操作步骤!2020年07月03日 11:53
 - 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包括黄埔海关在内的十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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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8号)2020年07月03日 11:44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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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B2B三问三答: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为什么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改革?对企业有何好处?2020年07月02日 08:49
 - 为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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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加工贸易企业注意:加工贸易内销征税将变为每季申报!2020年07月01日 08:42
 - 6月30日,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林少滨表示,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时限,由每月申报,调整为最长可按季度申报,这将极大节约企业办理内销业务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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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做出了规定!2020年06月30日 14:34
 - 6月13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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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解读】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能够做到申报规范?2020年06月30日 14:16
 - 特许权使用费是广大企业对外支付较为频繁的费用之一,其数额通常较大,事后被海关稽查并补税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此,本文将为企业深入解读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58号公告”),再次明确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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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云关通关务顾问和大家一起学习,进口印度尼西亚火龙果植物检疫要求解读!(内附植物检疫分类)2020年06月29日 09:15
 -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第70号公告《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火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为了让大家早日吃到美味可口的进口印尼红心火龙果,赶紧和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进口印尼火龙果的植物检疫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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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实用指南|跨境电商B2B出口,宁波企业怎么做?2020年06月28日 09:29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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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新政来了| 7月1日起,铁路舱单归并功能正式上线啦!2020年06月24日 09:07
 - 2020年5月1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关于调整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8号)。这也预示着自2020年7月1日起,大家期待已久的舱单归并功能,就要正式上线啦。接下来就请大家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这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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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重磅!海关精简和规范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中山海关助力小家电企业享政策红利!2020年06月24日 08:53
 -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18号公告,我们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手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取消备案资料库、商品归并关系申报等,平均每单能够节省一半左右时间,为企业省时省力,企业获得感也随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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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南宁海关促进“两仓”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公布《南宁海关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的通告!2020年06月23日 09:03
 - 为促进南宁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以下简称“两仓”)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关区实际情况,现就本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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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广州海关23项改革举措“政策叠加”,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促通关效率提升2020年06月22日 15:37
 - 广州海关对照海关总署任务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大力推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通过提时效、降成本、优流程、简单证等23项改革举措,推动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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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关于公布港澳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6号)2020年06月19日 09:07
 - 为促进内地与港澳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经修订的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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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具备海关和企业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实现企业申领原产地证全程“足不出户”“零跑腿”“零接触”。2020年06月17日 09:03
 - 2020年5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自2020年5月11日起,扩大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范围,自助打印证书增至1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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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哪些类型跨境电商业务可以参与B2B出口试点?参与试点的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满足什么要求?通关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什么事项?2020年06月15日 10:02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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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第75号)2020年06月13日 15:23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有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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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关务政策|海关“以企业为单元”新监管模式对于加工贸易企业有哪些利好?2020年06月10日 10:38
 - 海关总署自2017年8月1日起,部署在黄埔、天津、沈阳、南京、杭州、武汉、拱北、重庆、成都海关九大关区,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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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关通资讯]金二重要升级:“以合同为单元”的加工贸易传统管理模式改为“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2020年06月10日 10:24
 - 海关总署22日发布公告,决定全面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新监管模式改变了传统加工贸易监管中以合同为单元的管理思路,更加贴近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彻底解决了加工贸易企业容易出现的擅自串料、先出后进等程序性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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